A.
綜合活動的內容看起來不但和「生活」重疊,還和「社會」、「自然與生活科技」跟「健康與體育」重疊!因為生活領域本來就包含了三個領域「社會」、「自然與生活科技」與「藝術與人文」。所以這個問題要回到根本來看。舉例來說,社會領域裡有一個「班級自治活動」的課程,學生學會了「議程」、「幹部職責」的相關知能,就能進行班級自治活動了嗎?社會課程裡有沒有足夠的時間讓學生學習領導與被領導、學習認同所擔任的職務與工作?那麼怎麼不說把生活(或社會等)合併在綜合活動領域呢?當然,是不可以的!請把「認知」交給這些學科、把情意交給「綜合領域」,只要真正認識生活領域將來會拆開成三大領域,就能理解各領域有各自的學科概念,而綜合活動就是將認知與技能變成「願意在生活中實踐」的重要橋樑。綜合活動的出現,不就是為了消彌「生活與倫理考一百分,但沒有道德感」的奇特現象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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